山東事業單位報考條件有哪些?
山東事業單位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應聘中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條件。其中專科及以下應聘人員應具有山東常住戶口。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校及技師學院(名單詳見附件4)取得高級工或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不限專業、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或本科的崗位。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要求和其他條件。
其中,定向招聘崗位是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范圍及有關要求設置的,僅限相關人員應聘,具體條件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八)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 更多了解請查看 事業單位考試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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