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務員考試歷年分數線
2020年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暫未發布,目前很多考生已經開始集中備考了,考生可參考安徽公務員考試歷年分數線:
歷年安徽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合格線分數線及考試成績分數線整理:
2018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低合格分數線如下: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50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50分。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省林業廳揚子鱷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4.縣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5.鄉鎮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6.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2017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低合格分數線如下: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戒毒機關、省檢察院派駐機構、省經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林業廳揚子鱷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4.縣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5.鄉鎮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6.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2016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省國家安全廳市局、省檢察院派駐白湖等地機構、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分局和看守所、省經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4.縣、鄉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0分。
2015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省國家安全廳市局、省檢察院派駐白湖等地機構、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分局和看守所、省經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4.縣、鄉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0分。
2014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檢察院派駐白湖等地機構、省國家安全廳市局、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分局、省屬監獄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4.縣、鄉機關以及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 45分。
2013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1、省本級機關:筆試合成成績不低于5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及省派出(垂管)機構:筆試合成成績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3、縣級以下機關:筆試合成成績不低于4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5分。
2012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省級機關為55分,市以下機關為50分。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機構、省直監獄勞教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市以下分數線標準執行。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的入圍人選,從同職位筆試成績達線人員中按規定確定。
2011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或《專業知識》)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根據我省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于4月12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民委關于其民族情況和公安部門關于其與父母血親關系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分別到省直有關招錄機關或有關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審核手續。省直招錄機關審核后,及時將審核結果報送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省級機關為55分,市以下機關為50分。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機構、省直監獄勞教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市以下分數線標準執行。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入圍人選,從同職位筆試成績達線人員中按規定確定。
個別招錄機關的特殊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統一筆試后進行加試,加試的時間、方式、內容以及成績計算等事宜另行確定并事先向報考人員公布
2010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省級為55分、市以下為50分。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檢察院、省直監獄勞教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均按市以下分數線標準執行。筆試結束后,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或《專業知識》)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2009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安徽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包含總分和行政能力測試兩個指標。其中總分系按100分折合計算得出——非公安類考生總分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各占50%計算得出;公安類考生(考試科目為3門)總分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公安基礎知識分別占40%、40%、20%計算。 根據公告,此次公務員考試,我省省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50分,行政職業能力45分;市州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40分;縣鄉機關、全省基層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級及以下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35分。
省人事廳要求,招錄單位要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2008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或《專業知識》)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筆試成績合成前,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皖發〔2000〕17號)規定,予以照顧加5分(合成前,在兩科成績上分別加2.5、2.5分)。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省級為55分、市以下為50分(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檢察院、省直監獄勞教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市以下標準執行)。進入面試(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機關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試)的人員必須為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2007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考《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或《申論》)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考《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筆試成績合成前,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皖發〔2000〕17號)規定,予以照顧加5分(合成前,筆試為三科的在三科成績上分別加1.5、1.5、2分;筆試為兩科的在兩科成績上分別加2.5、2.5分)。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省級為55分、市以下為50分(省檢察院直屬基層檢察院、省直監獄勞教單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市以下標準執行)。進入面試(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監獄勞教等機關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試)的人員必須為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2006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考《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專業知識》(或《申論》)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考《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皖發〔2000〕17號)規定,予以照顧加5分(合成前在筆試三科成績上分別加1.5、1.5、2分)。加分后,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省級為55分、市以下為50分(省檢察院直屬基層檢察院、省直監獄勞教單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按市以下標準執行)。進入面試(體能測試)的人員必須為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2005安徽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設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即全省為55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為筆試入圍人員。
《綜合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專業知識》(或《申論》),按3:3: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對少數民族報考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見》(皖發[2000]17號)規定,予以照顧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筆試成績上分別加1.5、1.5、2分)。合成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