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考試歷年分數線
2020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分數線暫未發布,目前很多考生已經開始集中備考了,考生可參考廣東公務員考試歷年分數線:
2019
根據《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其中: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加權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經研究,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筆試成績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公布,考生可登錄查詢。
2018
根據《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60%+《申論》×40%(其中: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30%+《專業科目筆試》×20%,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加權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經研究,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面向2018年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應屆畢業生專門職位,公安機關法醫類、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獄醫類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2017
根據《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其中: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審計機關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加權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經研究,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公安機關法醫類、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獄醫類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8分。
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2016
根據《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60%+《申論》×40%(其中: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30%+《專業科目筆試》×20%)加權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經研究,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監管場所醫學類和監獄、戒毒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2.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筆試成績將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公布,考生可登陸查詢。
2015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監管場所醫學類和監獄、戒毒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2014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區優秀異地務工人員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公安法醫、看守所獄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2013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四、報考公安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2012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四、報考公安特警、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2011
一、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三、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2010
根據考生包括職位,分數線的劃定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報考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高要市、四會市,下同)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報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2.5分;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的,按所在市、縣(區)劃定的分數線;而未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業務職位的,法律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為: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60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區55分。
2009
1、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9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52.5分。
2、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的,法律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008
1、公安機關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統一為50分。
2、除公安機關職位,其他職位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5分,其中報考50個山區縣(市、區)(名單附后)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0分。
3、法律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為55分,其中報考50個山區縣(市、區)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007
1、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全省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0分,其中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45分。
2、報考其他部門職位的,全省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5分,其中報考從化市、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曲江區、乳源縣、樂昌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梅江區、梅 縣、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興寧市、平遠縣、惠東縣、龍門縣、海豐縣、陸河縣、陽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清新縣、英德市、佛岡縣、連山縣、連南縣、連州市、陽山縣、饒平縣、潮安縣、普寧市、揭西縣、新興縣、羅定市、郁南縣、云安縣等50個山區縣(市、區)的縣、鎮機關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0分。
3、法律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為55分
2006
1、報考公安機關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0分;其中報考特警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45分。
2、報考其他部門職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55分
3、法律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為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