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寧夏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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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工作,方便考生報考,在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高校專業目錄和借鑒外省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形成本《指導目錄》。
一、本《指導目錄》分為12個“學科門類”,94個“專業類”,并按“研究生專業”“本科專業”“?茖I”學歷層次分為若干個具體專業名稱。
二、公開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由招錄機關(單位)設置并負責解釋,本《指導目錄》供招錄機關(單位)在設置專業要求及考生報考職位時參考。招錄機關(單位)設置超出本《指導目錄》以外的專業,須征得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另行設置,并在招考職位表中注明。報考者應按照職位資格條件中設置的專業要求,確定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后,才能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認為本人所學專業符合職位專業要求,但所學專業名稱與招錄職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應先征求招錄機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三、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為本《指導目錄》中以外的某具體專業的,報考者所學專業應為所要求的該具體專業。
四、報考者所學專業只要在專科、本科、研究生三個學歷層次專業中出現一次,就可視為屬于同一“專業類”。如某招考職位要求“心理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某考生為本科學歷層次心理咨詢專業,雖然本專業指導目錄中“心理咨詢”專業只在“心理學類”?茖哟螌I中出現,研究生和本科層次專業中未列入,但該考生仍可報考該職位。
五、本《指導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報考者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資料,經招錄機關(單位)審核同意予以認可后,可以報考。若報考者與招錄機關(單位)有爭議的,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六、對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者,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第二學歷證書(畢業證、學位證)的,可以主修、第一學歷專業報考,也可以在校期間取得的輔修、第二學歷(學位)的專業報考。招錄機關(單位)對招考職位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七、報考者要嚴格執行誠信報考的有關規定,對于填虛假專業名稱信息的,將按照誠信報考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