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7.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現役軍人;
9.新招(錄)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免責聲明:本頁面所整理內容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