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招聘綜合文員2、3資格條件更改并延長報名時間通知
根據《廈門市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因崗位“綜合文員2”、“綜合文員3”截至報名審核結束,報考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無法組織考試。經會議研究決定,擬延長該崗位報名時間,并適當調整崗位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性別不限;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五)身體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條件;
(六)廈門戶籍。
二、崗位要求更改說明
原招聘簡章擬公開招聘公共管理類“綜合文員2”1名、法學類“綜合文員3”1名,現更改為公開招聘“綜合文員2”2名,專業不限。具體事項詳見附件2(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方法
(一)由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在廈門市海滄區政府網站、海滄區行政服務中心門戶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者可直接從相關網站下載《報名表》。
(二)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三)報名時間為7月15日-7月18日工作日的: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四)報名地點: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科(海滄區濱湖北路9號行政服務中心2418室)
(五)聯系人:小謝;聯系電話:6803679
(六)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海滄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及行政服務中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發布關于領取準考證的通知。
原標題: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關于更改“綜合文員2”、“綜合文員3”資格條件并延長報名時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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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
2016年7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