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區直屬事業單位科目
(一)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50分,分別按照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含6種崗位)五個類別提供試卷。考試大綱詳見報名網站。
(二)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和通遼市。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計算
考生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
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五)筆試結束后,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依據考試情況,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