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招聘47人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事業發展需要及人員編制情況,2025年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7個事業單位擬面向全國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應屆畢業生是指列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2025屆畢業生。2023年、2024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畢業后未與任何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且檔案、戶籍保存在畢業生院校或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未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可參照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北京生源畢業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所列條件,就讀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
(五)留學歸國人員應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通過教育部國家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學歷學制1年及以上,未落實工作單位。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應符合《北京市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和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
(六)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匹配。
(七)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八)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十)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在校受過違紀處分的;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有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的;受處間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管理九級和專業技術十二級及以上,招聘崗位及崗位信息詳見《北京市地勘院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附件1)。
三、報考工作程序
(一)報名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
2.報名時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需本人簽名承諾,附1寸彩色照片)掃描件;
(2)個人簡歷電子版;
(3)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4)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校級教務部門蓋章)掃描件;
(5)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還未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掃描件及學信網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掃描件)
(6)北京市常住戶口簿,提交首頁、本人頁掃描件(沒有戶口限制的崗位除外);
(7)崗位條件明確的其他材料。
將以上報名材料打包,命名為“報考崗位名稱+姓名”,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發送電子郵件至報考單位郵箱(詳見附件1)。
(二)資格初審
各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者可參加筆試考試。資格審核始終貫穿招聘全過程,若在任何環節發現違規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此次報名及考試資格。
(三)筆試考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由市地勘院統一組織,委托專業第三方測評機構出題及閱卷。
(四)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由市地勘院統一組織,委托專業第三方測評機構出題及評定,考察進面人員的心理素質、抗壓能力、情緒穩定性等,測試結果不納入綜合成績。
(五)面試與資格復審
面試由市地勘院統一組織,采取半結構化形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入圍人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5比例確定,若達不到1:5要求的,按照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組織面試。各招聘單位對進面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進面人員請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考試、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綜合考試成績在北京市地勘院網站(http://www.bjsdky.net)公布。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安排體檢事項。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將由各招聘單位電話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通過征詢組織意見、查閱檔案等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鑒定。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按照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北京市地勘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需說明事項
(一)報考者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者本人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對已經公布的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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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2. 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
2025年1月27日
原標題:北京市地質礦產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01/t20250127_400047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