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酒泉市敦煌市市直機關及黨群口事業單位選調21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敦煌市決定開展2025年市直機關及黨群口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選調市直機關及黨群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具體職位詳見《敦煌市2025年市直機關及黨群口事業單位選調職位計劃表》)
二、選調對象
1.選調行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從全市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選調。
2.選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位,從全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的干部若放棄身份也可參加選調。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符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均為2025年1月31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試用期未滿、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新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期(3年,含試用期)未滿的人員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或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調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確有特殊情況報考人員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報考者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報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間
2025年2月7日—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
敦煌市委組織部523室,咨詢電話:0937—8968523。
4.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敦煌市2025年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蓋章;
(2)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在有效期內)和甘肅“鼎立信”失信人查詢記錄各1份;
(5)有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身份要求的職位,需提供所在黨委(黨組)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身份證明;
(6)2023年以來獲得敦煌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需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需對本人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因考生報名信息虛假或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筆試程序。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后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銷)選調計劃數。取消選調計劃的,允許該職位報考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為100分制閉卷考試,時間150分鐘。筆試以黨的理論成果、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敦煌市情及時事政治等為主要內容,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水平、文字寫作功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職位和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當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3:1時,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后可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應低于2:1;若仍達不到,減少計劃或合并職位。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總分為100分,現場評分并公布成績,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加分項目設置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若干措施(試行)》,突出實績實干導向,特設置加分項目。其中:2023年以來因工作表現突出獲得敦煌市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一次加0.5分,獲得酒泉市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一次加1分,獲得省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一次加1.5分,獲得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一次加2分;夫妻雙方均在農村鄉鎮工作5年及以上的加0.5分,10年及以上的加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六)組織考察
依據報考人員筆試、面試及加分項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面試人數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總分為100分,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有關領導干部和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被考察對象還需向考察組提供2024年度體檢報告。凡發現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七)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組織考察得分×10%+加分項得分
(八)研究決定
市委組織部根據綜合成績和用人單位意見,提出擬選調人員,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研究確定。
(九)公示及辦理手續
擬選調對象分別在選調機關和擬選調對象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公示結束后,對擬選調人員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結果報市委組織部。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監督部門及電話:
敦煌市紀委監委 0937-88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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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敦煌市委組織部
2025年2月6日
原標題:敦煌市2025年市直機關及黨群口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dunhuangdj.gov.cn/Item/Show.asp?m=1&d=412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