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成都師范學院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67人公告(第一批)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發展實際,經四川省教育廳備案,我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6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師范學院官網[https://www.cdnu.edu.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
成都師范學院是四川省省屬本科師范學院,是教育部教師隊伍建設示范項目單位、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單位、四川省綜合改革整體轉型試點高校。學校占地面積1100余畝,現有溫江校區、人民南路校區、白果林校區3個校區,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溫江區?,F有17個教學科研單位,本科專業40個,涵蓋教育學、經濟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法學、管理學、歷史學、農學等10個學科門類,有全日制本科生、留學生1.7萬余人。
學校入選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第一層次“優先培育類”單位,教育學學科入選四川省高等學校“雙”建設貢嘎計劃建設學科。學校是四川省心理學會等3個省級學會依托單位;建有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1個,四川省基礎教育研究中心等省部級科研機構4個,四川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研究中心等10個市廳級研究中心,“農村土地利用監測與評價”等省部級重點實驗室3個,四川科創教育成都市科普基地1個;建有省級科研創新團隊2個,廳級科研創新團隊7個。建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等2個專業,小學教育、美術學等14個省級專業;建有教師教育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精品在線開放課程2門,課程7門,“課程思政”示范課程及教學和團隊1個。
學校歷來重視教師隊伍建設,是教育部教師隊伍建設示范項目單位、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高校;現有教職工1040人,高級職稱教師366人;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人才、四川省天府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等50余人。
成都師范學院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我們誠邀您的加入,共同創造美好未來!
詳情請登錄學校主頁(https://www.cdnu.edu.cn/)查閱。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并完全符合附件《成都師范學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各類別高層次人才的具體招聘對象及范圍如下:
1.領軍人才。滿足《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中領軍人才條件,年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正高級職稱,滿足《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中條件,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學科骨干。具有正高級職稱,滿足《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中學科骨干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博士。滿足《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中博士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符合學校人才培養和學科發展需要,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重點引進具有較高學術理論素養和豐富教學、教研、實踐經驗,熟悉基礎教育改革的學科教學論教師。
其中,《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中各類人才條件見附件3。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特別提示: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67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
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的崗位報名。
報考者如實填寫《成都師范學院考核招聘人員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學校招聘郵箱(cdsfrsc6677@cdnu.edu.cn)和意向用人單位電子郵箱(具體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聯系人一欄),郵件主題為“應聘意向用人單位名稱+姓名+專業+學歷學位”。
報考者在報名前對本公告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撥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校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我校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相關考核,擇優錄用。
在招聘過程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一)面試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在《成都師范學院考核招聘人員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報考者應按要求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以下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取得面試資格。
1.《成都師范學院考核招聘人員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成都師范學院將取消應聘者的報考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4.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原件1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
5.其他證明材料(如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
應聘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招聘崗位專業條件涉及專業方向或專業認定有異議的,由我單位(指招聘單位)根據國家專業目錄、有關專業變更文件和有關部門單位的有效證明進行審查認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二)組織開展面試
面試按照“用人部門初試+學校綜合面試+心理測試”的程序進行。
1.用人部門初試。由用人單位根據應聘情況組織,、分批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核,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面試采取“個人陳述+試講(說課)+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語言表達、教學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專業知識運用等方面的能力。通過用人部門初試考核的,由用人部門向學校人事處推薦進入學校綜合面試和心理測試人選。
2.學校綜合面試。人事處對應聘者材料進行復審,通知應聘人員參加學校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以用人部門電話通知為準。面試采取“個人陳述+試講(說課)+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語言表達、教學科研和協調溝通等方面的能力。
3.心理測試。通過學校綜合面試考核的,參加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心理素質及心理狀況,其結果作為學校審定應聘者受聘資格的重要依據,不計入面試成績。
4.初試和綜合面試均設定滿分為100分,其中一項成績低于70分的,均不得進入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進行準入查詢
根據教育部印發《關于推開教職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準入查詢。查詢不通過,不予聘用。
六、體檢
通過面試考核、心理測試、準入查詢的應聘者由學校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由我校人事處單獨電話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綜合考察
我校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心理調適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八、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成都師范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予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放棄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后,因擬聘用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校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2025年畢業生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4.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我校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我單位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且記錄期限為5年或長期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云貴川渝四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作為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的重要參考。
十一、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人員在成都師范學院工作的最低服務期為六年。
2.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提前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成都師范學院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3.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28-66772199(成都師范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28-66772767(成都師范學院紀委辦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學校招聘郵箱:cdsfrsc6677@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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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師范學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第一批)
3.《成都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院政字〔2024〕69號)各人才類別條件
4.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成都師范學院
2025年2月8日
原標題:成都師范學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來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BAA5D7EA0A8E13D3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