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對專業和學位有何要求?
2025甘肅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對專業和學位有何要求?
答:按照《職位簡表》,具有擬報職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同時有學位要求的職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明。如學位證明與學歷證明顯示專業不符,以學歷證明顯示專業為準。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研究生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印發〈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要求設置;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號)等要求設置;專科專業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2021〕2號)等要求設置。如果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包含在職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經招錄單位同意,須由報考者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