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聘14人公告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市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屬公辦高職院校。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優質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榮獲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學校獎”“杰出校長獎”、中泰職教國際合作貢獻獎、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首都文明單位等稱號。
按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的要求,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京市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教師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具體崗位情況詳見附件《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
1.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錄用、聘用,且無社保繳納記錄),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非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相關條件要求。
2.留學回國人員,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北京市關于留學歸國人員落戶的相關政策要求。
(二)博士后出站人員:
應達到設站單位出站要求,2025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證書、完成出站手續,非京籍博士后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條件。
(三)社會人員:
待業或者已參加工作的人員,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落戶時間截至報名截止之日),已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職業教育事業。
(二)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愛崗敬業、品德優良,具有良好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無任何不良記錄。
(三)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計算機應用能力。
(四)各崗位均要求相關專業背景,各階段學歷均為經教育部批準或認證的國民教育系列。
(五)碩士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以附件信息為準。
(六)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在校期間存在違規違紀情形并受到相應處分的;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崗位詳情及應聘方式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需求等詳見《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崗位需求表所列專業代碼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教育部歷年公布的專業目錄以及經教育部批準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等相關文件。若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科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名稱相同、代碼不一致,或學科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學校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二)應聘方法和流程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請按要求登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系統(https://zp.bjczy.edu.cn/)注冊并創建簡歷,簡歷內容應詳盡并與本人情況一致,填寫完成后應聘相應崗位,簡歷一經提交將無法撤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3月17日16:00。
2.資格審核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及簡歷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后續程序。
3.測評應聘人員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組織測評,主要對應聘人員勝任崗位的政治素質、專業水平、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等進行考察和評價,測評分為初試、復試和試崗。
(1)初試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可采取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評等多種方式進行,教師崗設試講環節。各崗位初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初試成績8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按成績依次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初試人數1:5的比例進入復試(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
(2)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成績8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按成績依次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復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試崗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
進入復試人員需同時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心理測試,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
(3)試崗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時間不超過1周。各用人單位對試崗人選的表現進行評價打分,合格成績為80分。
4.確定擬聘人選。
學校按照初試、復試、試崗成績分別占30%、40%、3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擬聘人選。
5.體檢、考察和公示
擬聘人選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綜合考察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經學校審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予以聘用,辦理聘用手續。
五、相關情況說明
(一)信息發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臺發布,其他平臺發布與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不其真實性。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
2.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bjczy.edu.cn)校園服務-人才招聘欄。
3.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系統(https://zp.bjczy.edu.cn/)公告欄。
(二)工作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
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特別提醒:誠實守信,遵守招聘紀律
對不按時參加應聘程序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違反招聘規定,提供虛假信息、證件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各環節中如有棄權或取消資格者,學校將按分值高低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議書簽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非京生源畢業生錄取人數按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復數計算。
六、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公告發布的崗位聘用人員均為事業編制,經批準聘用后,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北京市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人事處咨詢電話:010-60515229/
各用人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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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025年2月21日
原標題: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02/t20250221_4016461.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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