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縣第一中學招聘教師10人公告
湘潭縣第一中學位于長株潭兩型社會核心區—湘潭縣易俗河鎮鳳凰東路金霞山麓。學校交通便利,北接湘潭北高鐵站(車程約30分鐘)、城鐵湘潭板塘站(車程約10分鐘);東連株洲西高鐵站(車程約13分鐘)。學校有79年的辦學歷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湖南省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全國文明校園、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全國青少年校園籃球特色學校、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中國百強中學、湖南省首屆魅力校園,還是全省同時榮膺清華、北大直薦學生資質的六所高級中學之一,二十多年來持續湘潭教育。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聘任的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
4.堅持廣納賢才、穩定隊伍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教師10人。具體計劃為:高中語文教師3人,高中英語教師2人,高中化學教師1人,高中生物教師1人,高中物理教師3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1.應聘人員的專業以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本次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按照《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詳見附件2)設置。所學專業已列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的,由湘潭縣第一中學提出書面意見,報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2.應聘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非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證書,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4.本次公開招聘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崗位,高校畢業生是指2023年、2024年、2025年畢業的,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5.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即199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94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在黨紀、政務(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調查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在讀的非2025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6.湘潭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及辭職、辭退未滿一年的原編制內工作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課堂教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發布官方網站: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縣教育局網(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4日9:00至2025年3月 10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在報名時間內應聘人員登錄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http://www.xtxyz.com)或“湘潭縣第一中學”微信公眾號,掃描“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二維碼”,下載并填報《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上傳資料完成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
3.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上傳以下材料原件圖片,所需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證件(正反兩面);②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必須上傳本科學歷、學位證;③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④普通話等級證;⑤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照片。
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報名時需上傳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標注有入學時間和學制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外、境外留學生提交學生證原件圖片);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可上傳有效期內符合崗位要求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屬于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可暫不提交;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普通話等級證的,可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4.重要提示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2)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崗位一經確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報名時提交的《報名登記表》、材料不齊全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湘潭縣教育局網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崗位計劃調整、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將在考察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最低開考比例及計劃調整:高中語文教師、高中英語教師、高中化學教師、高中生物教師等4個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高中物理教師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經縣人社局批準,降低開考比例至2:1。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所有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招聘計劃視情況調整到其他崗位,具體調整情況另行公告。
(三)筆試
1.筆試對象:所有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筆試內容:以高中為起點,所報考學科專業內容。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參考。
4.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如入圍面試末位筆試成績相同時,相同成績者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名單公布之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參考。
3.面試形式:課堂教學,面對考官上一節課(備課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15分鐘,省去學生活動時間),內容為現行高中教材,總分100分。
4.成績計算:去掉一個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評分的平均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5.面試設75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綜合成績和排名
1.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2.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以及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進行核查。
(八)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等環節棄權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湘潭縣教育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經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人社局聘用核準備案后,由湘潭縣第一中學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第一中學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聘用人員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崗工作以及2025屆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資格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湘潭縣第一中學提供三年免費教師公寓周轉房住宿。
六、其他事項
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如涉及違法行為按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
咨詢電話:0731-57881244
舉報電話:0731-5788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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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1)(2)(1)(3).xls
3: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3).doc
原標題:湘潭縣第一中學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361742.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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