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5月24日至2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5月24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5月25 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考點設在各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的報考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的報考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的報考條件(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
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1。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有關規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級別“社會工作師”)申報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
三、考試大綱
202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在沿用2018版考試大綱的基礎上增補了部分內容,具體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考試大綱”——“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欄目下《2025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增補內容說明》。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四、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的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可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在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進行網上公示,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和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核查方式。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未通過核驗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于3月18日至3月2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如實注冊個人信息, 注冊后, 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隨后依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其中,需要上傳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確認前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理后,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學歷學位信息需經在線核查后才可用于報名。在線核查時間一般在24小時內。特別提醒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申請驗證/認證報告核查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學信網申請驗證/認證報告。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報考人員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交費后若需修改須聯系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處理。
3.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4.省部屬單位的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戶籍地或工作地報考。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 0571-88396764、88396765, 12333;傳真: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的考生應于5月19日至23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報考中級的每人每科65 元,主觀題報考高級的每人每科70元。考試費用發票獲取方式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他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試卷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
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的“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印制,試卷與答題卡一一對應,須由應試人員本人撕下答題卡并作答本人試卷。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社會工作管理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省社保就業中心人事考試院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等證書(證明)無法核驗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成績合格后,需進行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途徑、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由社會工作管理部門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證書后,該通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證書配送服務(郵費到付)。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一、有關要求
各級社會工作管理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2)。
(一)考點下設至縣(市、區)的市,要延伸考務管理,加強考務檢查、指導和監督。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協調網信、經信、教育、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考試的服務和安全管理。著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進行處理。
(二)各級社會工作管理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及相關單位
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條件和報考技術咨詢工作。及時做好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考后核查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確保核查信息完整,并及時傳送。
附件:關于做好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3 月 11 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zjks.com/art/2025/3/11/art_1229635557_23508.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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