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河南省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三門峽考區考點信息及考前溫馨提醒
河南省2025年度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將于2025年3月15日至16日進行(共一天半),請各位考生認真核對本人準考證上的各項信息。特別提醒:三門峽外國語高級中學和三門峽市外國語中學,三門峽市第一高級中學和三門峽市陜州區第一高級中學,考點地址不同,請考生們看清所在考點,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請勿走錯考場,以免影響考試。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3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科目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與網址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5年3月10日9:00-3月16日9:3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hnrsks.com/
三、考點信息
1、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崤山西路42號

2、三門峽市外國語高級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商貿西路北

3、三門峽市陜州區第一高級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建設路17號

4、三門峽市伯陽學校
地址:三門峽市伯陽路與甘棠南路交匯處

5、三門峽市實驗小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永興街380號

6、三門峽市第一高級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建設路與上陽路交叉

7、三門峽市實驗高中
地址:三門峽市和平路和上陽路交叉口東

8、三門峽市第二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黃河路中段

9、三門峽市實驗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文明路中段

10、三門峽市外國語小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崤山西路3號

11、三門峽市外國語中學
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崤山西路24號

四、考場規則
1.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身份證交監考人員統一保管核查。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桌面上。
2.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其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4.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5.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6.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7.考生應嚴格按照試卷中的答題須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0.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五、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摘要)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四)未按規定填寫(填涂)、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
(二)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
(三)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攜帶具有避開或者考場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簡稱作弊器材)的;
(五)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六)違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八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四)使用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試信息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
(六)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九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序終止。作答內容雷同的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報考者應當自覺維護公務員錄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毆打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報考者的;
(四)通過搞利益輸送或者利益交換,謀取考試資格、錄用機會、經濟利益以及其他不當利益的;
(五)購買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擾亂公務員錄用工作秩序的行為。
第十三條 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中有違規違紀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報考者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應當將其違規違紀行為和處理結果通報所在單位。
第十五條 報考者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的,應當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原標題:河南省2025年度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三門峽考區溫馨提醒
文章來源:http://rsj.smx.gov.cn/600/617025312/1912750.html
(責任編輯:李明)
- 江西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鷹潭考區)溫馨提示
- 2025年度河南省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三門峽考區考點信息及考前溫馨提醒
- 2025年宣城市考錄公務員和招錄選調生筆試溫馨提示
- 2025年黃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招錄選調生筆試溫馨提示
- 2025廣東省考筆試汕頭考區考點攻略
- 2025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選調生招錄等筆試(池州考區)溫馨提示
- 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關于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考”、政法系統公招、定向招考、 基層選調生招錄)體檢的公告
- 2025年安徽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選調生招錄等筆試(六安考區)溫馨提示
- 2024四川宜賓市農業農村局考試轉任公務員擬轉任人員名單公示
- 中共敘永縣委組織部關于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選調生和定向招考鄉鎮機關公務員體檢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