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季度重慶市渝中區衛生、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1人】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信息發布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將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63765136、63765137(渝中區人社局)
(023)63765139(渝中區衛計委)
(023)63835424(渝中區教委)
原標題:重慶市渝中區2015年2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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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季度渝中區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xls
2.2季度渝中區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經歷證明.doc
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