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公告【招11人】
為適應新形勢下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切實加強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和對基礎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經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面向全市普通高中和初中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公開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
一、選調學科專業和計劃
計劃共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11名,其中高中教研員9名: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1名;初中教研員2名:語文、數學各1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和初中在編在崗教師,凡符合選調條件的均可報名。
三、選調條件和要求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師德高尚、為人師表。人際關系和諧,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二)具有較高的教學業務和能力,在全市中學本學科教學、教研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學質量在全市同學科名列前茅。
(三)學歷為本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本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語文學科普通話達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
(五)熟練掌握現代教育技術和網絡技術,有教育技術能力合格證或計算機中級及以上證書。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獲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或特別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七)本學科循環教學經歷不少于兩輪。
(八)獲得過市級教研室組織的優質課一等獎或省教研室組織的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通過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立項、結項或獲得市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或省級成果二等獎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或影響使用的;
3.因違紀違法接受調查處理尚未終結的;
4.處于試用期或者協議服務期未滿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情形的。
五、選調辦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面向全市教育系統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按照發布計劃、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公布計劃
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公開發布《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公開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填寫《2019年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公開選調中學教研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聘任證及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現場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漯河市郾城區嵩山路511號101室)
2.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及時將審核結果反饋給單位,由單位反饋給報名人員。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報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根據電話通知時間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漯河市郾城區嵩山路511號101室)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準考證要妥善保管,以備面試、考察時使用。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各學科崗位1:4的比例由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采取微型課與答辯相結合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線=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六、考察與公示
(一)考察
1.各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第一名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環節,對確定為考察對象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重點考察。
3.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擬選調崗位空缺的,取消相應的選調計劃。
(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三)辦理選調手續
對考試、考察合格人選,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選調人員。
選調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需認真對照崗位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個人資料,對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選調工作期間務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因無法聯系導致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四)嚴守工作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請客送禮行賄等違紀違法行為,取消選調資格的同時,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95— 55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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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原標題:漯河市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公開選調中學學科教研員公告
文件來源:http://www.halh.lss.gov.cn/website/examInformation/examInformation.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