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永川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崗公告【招6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和2020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和2020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1名,其中:
1.面向2020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詳見附件1);
2.面向2020年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詳見附件2);
3.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緊缺實用專業技術人員61名(詳見附件3)。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3);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面向2020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崗位條件:
1.所有考生大學期間所學必修課程成績≥61分;
2.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國家“雙”建設高校或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就讀期間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校級二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大學期間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大學期間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或全國性師范生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師范本科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校級一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大學期間曾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二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個人或參加團隊獲省級以上競賽二等獎(體育專業技能競賽前8名)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或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
(4)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崗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非師范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大學期間曾獲得國家獎學金或校級一等專業(或綜合)獎學金;大學期間曾獲得3次及以上校級二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大學期間曾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二等獎(體育專業技能競賽前8名)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4.報考英語學科教師報名時須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TEM4)及以上考試合格;
5.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
6.2020年7月31日以前須按要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7.自愿在我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
8.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于2020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面向2020年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
1.招聘對象為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0年應屆公費師范本科畢業生;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3.公費師范生所學專業與招聘的學科相同;
4.公費師范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學位證書;
5.按照公費師范生招生協議規定,自愿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滿規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關公費師范生協議規定處理;同時按照我區事業單位人員招考規定,新進人員需在我區教育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工作年限者提出辭職或者調動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緊缺實用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但下列情形的應聘人員可放寬:
(1)市外醫療衛生機構在編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
(2)衛生專業技術中級任職資格者,或本科以上學歷、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或醫學類專業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
(3)具有相應衛生專業技術高級任職資格者,年齡放寬至50周歲。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