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招聘聘用制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9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三)》(以下簡稱《簡章(三)》)的相關要求,2019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統一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進入面試人選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選確定
按《簡章(三)》規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成績(以新北區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身份報考的考生,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該崗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由區教育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名單詳見附件。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該學科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以新北區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身份報考的考生為筆試和加分項目之和)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12月2日 13:30-16:30
資格復審地點:新北區教育局502室(常州市新北區衡山路8號)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一)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的考生
30周歲(1989年11月12日后出生)以下考生請攜帶:身份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30-35周歲(1984年11月12日后出生)考生:請攜帶身份證、相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書、研究生學歷證書、碩士學位證書,轄市(區)骨干教師以上(含)專業稱號證書或獲得學科教學基本功競賽轄市(區)二等獎以上(含)證書或能證明自己是師范類畢業生的材料;
小學英語崗位需提供英語專業四級或八級證書。
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14日)
(二)以新北區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身份報考的考生
請攜帶:身份證、相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目前在我區公辦中小學代課的證明材料(2019年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或2019-2020學年度的學校聘書或勞動合同,已經進行過加分認定的考生可以不再提供;能提供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初中英語崗位專八、小學英語崗位專四及以上等級證書的考生可以不提供代課證明材料)、50周歲以上女教師請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未辦理退休證明。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
2.所有考生可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pub.xbedu.net/)憑姓名、身份證號查詢成績。成績查詢入口:http://cj.xbedu.net/Q.asp
咨詢電話:0519-85127371 0519-8517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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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
原標題:2019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pub.xbedu.net/html/article380276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