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福建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314人簡章
八、相關說明
(一)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同一報考者不得重復報考不同招聘會場次的同一單位的同一崗位。
(三) 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屆畢業生是指2020年修完研究生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通過準予畢業的人員。碩士和博士畢業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四)年齡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2019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報考人員報考年齡要求35歲的崗位是指1983年12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五)證書要求說明
1.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2.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持有《醫師資格證書》的,包含:
(1)持有《醫師資格證書》;
(2)已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尚未發放《醫師資格證書》的,提供合格成績單。
3.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是指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和標準(試行)》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并取得合格證書。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成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是指按照《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暫行規定》、《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標準(試行)》完成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并取得合格證書,或取得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學培訓合格證書、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或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書等可用于注冊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師執業證書》的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明。
報考人員須提供培訓合格證書或證書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書面證明。
(六)專業要求說明
1.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學歷(位)證書上所注明專業只字不差如實填報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認證的為準。學歷(位)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
2.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所學專業及其他條件內如有涉及“臨床醫學”系指臨床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或臨床醫學博士。
3.報考者所學專業因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未列入崗位要求的,可向招聘單位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聘單位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相近、相似原則進行認定。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表情況或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定。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廈門市職改辦審核認定。
九、其他事項
(一)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二)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紀委駐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組實施全過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設置由招聘單位及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解釋說明和審核。
(四)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發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本簡章相關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解釋。情況特殊的,包括個別崗位是否取消招聘等問題,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后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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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3.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聯系表.xls
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0月30日
原標題: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簡章(2019年11月)
文章來源:http://120.41.250.30/newsinfo.aspx?newsID=413&CateId=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