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姜堰區教育局招聘教師公告【招43人】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辦學水平,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等文件精神,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2日到2001年12月16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2.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泰州市姜堰區在編教師,泰州市內其他地區試用期內及首聘期內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5)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公告。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報名資料上傳時間: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 月17日18: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19年12 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8: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0日18:00。
繳費確認時間: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1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8088506、88088503(下同)。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款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電子報名材料要求、繳費辦法、聯系電話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以下報名材料(格式為jpg,單張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電子照片另作說明):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上傳: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學校學工處或教務處公章);
④社會人員還須上傳: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
⑤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⑥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上傳: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社會局審核后,報上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指定網站公布。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并通過該崗位資格初審、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12月23日09∶00-12∶00。
(7)未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8)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參加筆試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筆試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須用到)。
時間:2019年12月27日—28日。
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聯系。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5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內容為所報崗位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相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延遲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本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面試費。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報考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類別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選崗,暫保留所選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體檢后的各步驟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開選崗
對須進行選崗的招聘崗位,由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含確認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進行選崗。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至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領取《選崗通知書》。
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及選崗通知書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同一崗位選崗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考的崗位,且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