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招17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我院因工作需要,將于2019年12月14日、12月15日分別赴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第十六屆)高層次人才洽談會和“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長春地區)”,公開招聘專業帶頭人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共17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汕頭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我院目前有專任教師500多人,全日制學生約1.1萬人。學院具有副高以上職稱150人,364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347人。學院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堅持“以人為本、以職業素質培養為核心”的辦學理念,秉承“知行合一、德技雙馨”的校訓精神,實施文化強校、人才強校、質量立校、打造管理特色戰略,“立足汕頭、服務粵東、輻射廣東”。培養具有高素質、高技術、高技能的職業化應用型專門人才,服務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力爭建設成為區域性高職教育研究中心及新技術推廣中心。
二、招聘對象
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詳見《2019年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外出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其他具體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歷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人員;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公告的發布
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www.shantou.
gov.cn/hrss/)、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shantou.gov.
cn/hrss/)同步發布公告。
六、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一個崗位;兩場招聘會選擇一場進行報名均可,應聘資格審核通過者即發放報名回執。
2.報名時間和地點
第一場: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第十六屆)高層次人才洽談會
時間:2019年12月14日(周六)9:00 - 16:00
地點:北京世紀金源大飯店(海淀區板井路69號)
第二場:2019年汕頭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長春地區)
時間:2019年12月15日(周日)9:00 - 17:00
地點:長春拉圖摩根酒店三樓國際廳
3.資格審核:由汕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2)個人簡歷;
(3)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及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張;
(6)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材料1份。
5.報名注意事項
(1)國內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承諾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2)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報名須提交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報名時尚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的,須承諾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3)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同意后,方可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要如實填寫。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有關信息材料,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