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淮安市教育局及部分縣區教育體育局招聘教師公告【招1372人】
2.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確定: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擬參加面試人選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
本人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如學校尚未發放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所在院系出具在籍證明等材料,且須注明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發放時間)。
(2)其他人員須提供: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②在職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在編人員須同時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③在職不在編人員及待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④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報名提供虛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資格復審不合格情形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擬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
面試順序: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應聘人員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面試形式: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包括:①備課。應聘人員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模擬上課。應聘人員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進行模擬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③答辯。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應聘人員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模擬上課、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4.技能加試
(1)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參加技能加試,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人員不需要參加技能加試。
(2)技能加試人選確定:面試結束后,凡參加面試且成績合格者,直接進入技能加試。
(3)技能加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4)技能加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5.總成績折算和公布
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技能加試成績×30%;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加試成績、總成績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布。
(三)體檢
在應聘同崗位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試的崗位取技能加試成績高者〉,組織答辯,取答辯成績高者)。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及技能加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
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淮安市教育局網站及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教育體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及時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應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聘用審批備案后,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自主約定服務年限等事項,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當地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