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富陽市萬市鎮就業社保協管員招聘公告【1人】
因萬市鎮大社保中心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鎮就業社保協管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和工作職責
就業社保協管員是從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中定向招考錄用,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等相關工作的編外人員,其主要職責為: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系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并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做好村(居)勞動力資源登記管理、公益性崗位開發、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指導和培訓、困難家庭就業援助等具體業務的受理和經辦;
3、協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等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費用征繳、領取資格認定和待遇支付等有關工作,做好本鎮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有關工作。
4、協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開展本鎮轄區內用人單位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有關工作,配合本鎮轄區勞動監察中隊進行日常巡查和舉報投訴接待,做好簡單的基層勞動爭議案件調解處理。
5、完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計劃
萬市鎮就業社保協管員1名。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開招聘的方式,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的程序確定人選。
四、招考條件
招考的基本條件為: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農村就業社保工作,事業心強,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學習成績良好,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具有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4.具有本區戶籍;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2013、2014兩年畢業,且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包括函授、自主招考)的高校畢業生;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參加報考:
1參與封建迷信、非法組織活動的;
2正在接受司法、紀檢部門審查的;
3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