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普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61人】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2012?31號),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人員專業結構,增強活力,促進就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轉發〈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急需緊缺人員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26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具體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職位數
普安縣2015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261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2015屆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體職位學歷要求詳見《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期間出生);在普安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截止2015年4月30日仍在崗的,并且繳納養老金,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聘用單位出具臨聘人員截止2015年4月30日連續且仍在崗證明和養老金繳費證明(證明須由經辦人和單位領導簽字并且加蓋公章);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至40周歲;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普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6、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9、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采取統一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現場攝像(制作準考證),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至5月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