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對外招聘藥學人員1人公告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磐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大盤分院)對外公開招聘合同制藥學人員1名,具體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思想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2、年齡35周歲以下。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藥學專業,有藥士資格可放寬到全日制中專學歷。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1 日-1月6日(上午:7:3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辦公室(大盤鎮學田村)。
3.報名方式:報名者需填寫《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公開招用編外用工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并帶資格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或戶口薄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等材料。
三、招用程序
1.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未按時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面試。
2.招聘選拔按筆試和面試進行,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3.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藥學專業知識。主要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人數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按1:3進入面試。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筆試、面試分值為100分。按總成績根據招聘計劃從到低分錄取(擬聘用人員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重新進行面試,以成績高的優先),按兩次累加的總成績前一名錄取。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按照報考崗位招用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5.考察:考察組對入圍者進行考察。
6.招用: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進行綜合考評,確定擬招用人員,辦理相關招用手續,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招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四、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參照我縣編外用工工資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1.在招用程序中,若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等情形時,可根據需要進行遞補。
2.根據《編外人員聘用合同書》,當年有相同崗位人員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負責解釋,公開招用工作咨詢電話: 0579-84611015、846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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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
2019年12月31日
原標題:磐安縣大盤鎮中心衛生院對外公開招聘藥學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bmxxgk/11330727350242958L/11/202001/t20200101_444208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