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江西省2020年計劃選派200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2020年民生實事工程安排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0年民生實事工程安排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省委、省政府決定,在連續十三年實施民生實事工程的基礎上,2020年籌集財政性資金約2000億元,較上年增加200億元,著重圍繞就業和創業、社會保險等八個方面,聚焦群眾煩心事、堵心事、揪心事和難點、痛點、堵點,集中辦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51件實事。
一、就業和創業
1.進一步擴大就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45萬人,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2.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50萬人,其中省內轉移35萬人。
3.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18萬人次,創業培訓12萬人次。
4.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派“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00名,財政安排工作、生活補助。
5.幫助殘疾人就業。培訓殘疾人3000名,為殘疾人購買公益性崗位3500個,為1.2萬名殘疾人購買“農家書屋”管理員崗位。
6.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擔保基金1億元,新增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10億元,其中扶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占貸款總數60%以上,到期貸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二、社會保險
7.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8.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800萬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945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55萬人。
9.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城鄉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由當地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代繳保費。對60周歲以上的參保人按每人每月105元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對65周歲至79周歲之間的參保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3元基礎養老金,對80周歲以上的參保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元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
10.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88萬人,繼續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和參保職工技能補貼政策。
11.工傷保險長期待遇水平。按照國家規定,適度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護理費。
12.為老年人辦理人身意外保險。為60周歲以上城鄉特困老年人、重點優撫對象和70周歲以上所有老年人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三、撫恤和社會救助
13.城鄉低保標準和財政補差水平。將城市低保月人均標準65元、達到705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40元、達到450元;將農村低保月人均標準85元、達到470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40元、達到325元。
14.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將城鎮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80元,達到每人每月915元。將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110元,達到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養標準110元,達到每人每月510元。將農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員供養標準到每人每月915元。
15.對困難群眾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完善社會救助和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16.開展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工作。特困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員照料護理補助標準每人每月300元。
17.各類困難群體財政補助標準。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月人均救濟補助標準和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手工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未參保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提標所需資金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18.企業軍轉干部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企業軍轉干部和19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補助標準,進一步落實企業軍轉干部醫療專項救助政策;調整企業退休的參戰參試退役士兵和原省屬農墾企業部分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對符合規定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
19.撫恤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根據國家標準,落實殘疾軍人、三屬人員、紅軍失散人員、60周歲以上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等人員的撫恤補助待遇;在鄉老復員軍人、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參戰參試涉核退役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
20.改善殘疾人照顧服務。幫助殘疾人實施康復服務,改善殘疾人生活條件,基本完成確需的建檔立卡重度殘疾人家庭的無障礙改造。為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重度失能殘疾人提供照護和托養服務,省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21.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工作。對具有本省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有康復需求和診斷明確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實施基本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救助,其中康復救助重點對象實現應救盡救,省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22.統一城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將農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10元,達到每人每月60元;將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20元,達到每人每月70元,實現城鄉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統一。
23.實施臨時救助(特別救助)制度。對重大疾病、重度殘疾、自然災害、教育費用和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貧困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24.城鄉孤兒基本生活水平。將機構養育孤兒和城鄉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150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350元和950元。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制度,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與孤兒標準相銜接的原則確定補貼標準,按每人每月950元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25.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把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提供臨時監護照料、心理輔導、家庭監護監督和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務,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26.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省級統籌安排資金1.2億元,對符合規定的民辦養老機構等給予獎補;實施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由當地財政安排補貼資金。
27.推進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改革。積極倡導和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做好安葬設施規劃建設,加大財政獎補力度,重點完善殯儀館、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
28.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獎勵和特別扶助政策。對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按規定發放獎勵金;繼續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工作,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四、醫療
29.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將財政補助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550元;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
30.積極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扶貧。按規定資助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落實各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扶貧政策。
31.資助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繼續做好財政資助關閉破產改制及困難企業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32.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等12項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財政補助標準5元,達到每人每年74元,為城鄉居民提供免費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33.深入開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將全省所有符合救治條件的白內障、唇腭裂、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納入常態化管理,實施免費救治;對需維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癥困難患者實施血液透析免費救治;對符合條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腸癌、結腸癌、肺癌、肝癌、塵肺病、耐多藥肺結核、慢性料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地中海貧血、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等重大疾病的城鄉貧困患者進行專項救治;為全省適齡農村婦女免費“兩癌”(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并對具備手術適應癥的農村貧困家庭婦女“兩癌”患者實施免費救治和救助;為城鎮適齡貧困婦女免費“兩癌”檢查,對患病婦女實施救助;在試點地區,為符合條件的貧困婦女采取購買“兩癌”保險的方式實施救助;加強城鄉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
34.開展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培訓應急救護員12萬人,普及應急救護知識培訓75萬人次。
五、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
35.支持學前教育發展。支持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資助普惠性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省財政對各地落實生均公用經費情況給予獎補。
36.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進一步支持各地加快推進消除義務教育“大校額”“大班額”工作,著力解決“城鎮擠”和“鄉村弱”的問題。
37.支持職業教育和高中、高校發展。大力開展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工作,推進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和優勢特色專業建設,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38.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公共文化、體育、廣電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購置,加強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加快基層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群眾讀書看報、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送地方戲等基本文化權益,引導基層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39.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加強省級人才資金統籌使用,推進省級與南昌市人才政策銜接聯動,合力打造我省人才高地。
六、住房
40.推進性安居工程建設。開工改造城鎮棚戶區22.32萬套,其中,城市棚戶區17.81萬套、國有墾區危房4.02萬套、國有工礦棚戶區0.42萬套、國有林區棚改(危房)0.07萬套。新建(籌集)公共租賃住房8088套。
41.繼續實施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對全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殘疾貧困家庭等困難群眾危房進行改造。
七、扶貧開發
42.實施扶貧脫貧。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9.6萬人。
43.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完善農田基礎設施,耕地質量,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穩步糧食生產能力。
八、群眾生產生活
44.改善城鎮居民居住環境。遵循“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有序建設”的原則,加力提速推進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緩解居民出行難、停車難。全面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支持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
45.加強公共場所安全防護設施建設。通過中心城區帶動周邊,以縣鄉為重點,推進全省公共場所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在過江跨湖的城市橋梁、中心廣場、城市地鐵、公交站臺、機場、車站、醫院、學校等重點公共場所,新建、改造、一批符合安全需要的防護設施,程度減少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6.加強食品、藥品、農產品等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和特種設備等安全監管力度,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監測、綠色有機農產品示范創建以及農業綜合執法能力建設等。
47.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支持優質稻、蔬菜、果業、茶葉、中藥材、草地畜牧業、水產、休閑農業和林下經濟九大產業發展。
48.增強農產品市場供應能力。繼續加強縣鄉農貿市場建設和改造,引導有條件的縣鄉農貿市場按照農副產品超市升級標準進行建設。穩定和恢復生豬生產,做好豬肉儲備投放工作。
49.支持新農村建設。全省安排2萬個左右省級村點,開展“七改三網”(改路、改水、改廁、改房、改溝、改塘、改環境、電網建設、廣電網絡建設、互聯網絡建設)基礎設施和“8+4”(綜合公共服務平臺、衛生室、便民超市、農家書屋、文體活動場所、垃圾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公廁、小學、幼兒園、金融網點、公交站)公共服務項目建設。
50.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新建改建農村公路1500公里,改造建設農村公路危橋800座。
51.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加大對養殖業、種植業、森林保險和農村住房保險的支持力度,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范圍,為投保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提供補貼。
原文標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民生實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