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安溪縣公辦學校招聘新任教師公告【招250人】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考生在報考平臺初審的《報名登記表》(A4紙自行打印1份)。
2.《2020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考生應在本通知結尾處的“附件”下載《申請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3.服務證明
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入伍證》《退伍證》等服役證明;③“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考生(即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應下載《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見附件,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服務證明》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黨組織、鄉鎮(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士兵證書等);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其他事項
①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②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同意后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筆試
1.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線為5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資格復察對象、體檢對象。
2.全省統一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學科崗位空缺的將不再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將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縣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開展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3.經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公示公告”欄發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具體事宜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1.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通知公告”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根據招考專業崗位設置,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其中崗位代碼20、21、22小學語文教師、23、24、25小學數學教師的擬聘用人選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2.招聘具體用人學校于筆試成績公布前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通知公告”欄另行公布。今年小學新教師全部定崗鄉村學校,城區學校一律不安排,在鄉村學校任教1年后,遴選不低于30%的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初中新教師全部定崗農村中學,城區學校一律不安排,聘用前3年(2020-2023學年)全部在城區中學跟班學習3年,跟班學習3年期滿后,遴選不低于20%的教師安排在城區學校任教。高中任教崗位部分城區完中,部分農村完中。幼教任教崗位部分城區幼兒園,部分農村幼兒園。
3.選崗后經安溪縣人社局核準,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享受安溪縣公辦教師各種工資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相關信息。
(二)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分別按三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依次等額遞補)。若考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后棄權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安溪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后不按期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五)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23236030。
(七)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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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3月10日
原標題:2020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003/t20200311_2093836.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