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珠海香洲區公務員和事業編制選調公告【3人】
南屏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區直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辦干部隊伍建設,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崗位1:區委辦(區府辦)室主任1名(股級)。
崗位2:區委辦(區府辦)科員1名。
崗位3:區委辦(區府辦)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崗位1、崗位2要求:
全區在編在職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男性,年齡在35歲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綜合素質較高,能夠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身體健康。
崗位3要求:
1.全區已完成分類改革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含);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綜合素質較高,能夠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須提交《香洲區委辦
(區府辦)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2張近期大一寸免冠登記照,于2015年5月25日前到區委辦(區府辦)報名(區行政中心525室,聯系電話:2516051,2516571)。由區委辦(區府辦)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調入圍人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5人的,取消本次公開選調。
(二)筆試。主要測試參加選調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面試。參加選調人員按筆試成績前3名進入面試環節(出現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評委由區委辦(區府辦)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面試采取評委提問、參加選調人員回答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參加選調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四)組織考察。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由區委辦(區府辦)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
(五)決定人選。根據考試成績、組織考察等情況,研究決定人選,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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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