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1人公告公告【招1人】
區衛健局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考察由區衛健局組織,用人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考察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遞補)。
(八)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公示不合格,不再遞補。
(九)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人員,報到時須出具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書,無法出具解除合同證明的視作放棄,不再遞補。應屆畢業人員,需在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區衛健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衛健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中國南湖區委南湖區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欄中公布,屆時考生可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監督電話:南湖區衛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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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
嘉興市南湖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原標題:2020年南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4/7/art_1579744_42484215.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