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由舒城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筆試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2.考察
考察工作在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筆試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3.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即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㈣選崗與聘用
1.選崗
報考幼兒教師、農村鄉鎮衛生院崗位的聘用對象,由舒城縣人社局組織分崗位按考試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工作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將由組織統一分配。
2.審批
公示與選崗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擬出聘用報告,連同《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聘用對象考察材料、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和實際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關證書材料等),報舒城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資格等證件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3年方可流動。
六、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0564-8628760(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原標題:2015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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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2015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中 共 舒 城 縣 委 組 織 部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