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富源縣縣直高中學校招聘研究生公告【招25人】
九、公示和錄(聘)用
(一)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經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所屬縣直高中學校并崗面試的語文學科5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一中2人,富源八中2人)、數學學科4人(其中勝境中學2人,富源一中1人,富源六中1人)、英語學科3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六中1人,富源八中1人)、生物學科4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一中2人,富源六中1人)、地理學科2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八中1人)、化學學科2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一中1人)、歷史學科3人(其中勝境中學1人,富源一中2人)、物理學科1人(勝境中學1人)、政治學科1人(勝境中學1人),由富源縣教育體育局組織選崗,選崗按崗位學科,依據考生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若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崗順序,不選或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造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并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擬錄(聘)用的人員,由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已辦理錄(聘)用手續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見錄聘用文件)到用人單位報到,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就業的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別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五)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考生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必須向富源縣人力資源社會局提交本人親筆填寫并簽名的《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和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符合錄(聘)用條件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并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崗位變動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相關情況說明。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由富源縣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負責監督。富源縣紀檢監察部門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按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聘單位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人社部規〔2019〕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因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四)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的,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對違反考錄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一、本方案由富源縣教育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富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0874-4612502
富源縣人才服務中心 0874-4613509
監督電話:富源縣紀委駐教育體育局紀檢組 0874-4622877
富源縣紀委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組 0874-462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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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富源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4月29日
原標題:富源縣縣直高中學校2020年公開招聘研究生實施方案公告(含計劃表)
文章來源:http://www.ynqjrs.cn/show_qj.asp?Twzbh=1&id=15037&lb=15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