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成都市新都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招100人】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所屬44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高、職高、初中、小學、特教、幼兒園教師共100名(詳見附件1和附件2),其中,擬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70名,有任教經歷人員3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新都教育網、成都人事考試網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下屬成都電大新都1所、公辦學校74所(幼兒園15所、小學31所、中學26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1所)、事業單位2個(區中小學教研培訓中心、區教育服務中心),民辦學校(幼兒園)243所,在校學生18.4萬人。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1.7萬人,其中專任教師1.2萬人。
新都教育堅持“均衡化”提標增質、“現代化”擴面提速、“國際化”重點、“優質化”特色推進的思路,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教育四化”發展,創建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全國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區、全國社區教育試驗區、全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區,榮獲全省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新都區現有省一級示范高中1所,省二級示范高中1所,優質學校17所,省藝術特色學校5所,市藝術特色學校13所,省級示范園1所,市級示范園1所,成都市一級幼兒園7所。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一)高校畢業生。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后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2019屆高校畢業生。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擇業期一般為兩年。
(二)有任教經歷人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2)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有1年及以上任教經歷的往屆畢業生和各類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受疫情影響畢業的可根據所在高校相關規定適當延長),并憑證書辦理確認手續;其他往屆畢業生和各類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5月22日)。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5月22日)。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5月22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響原定夏季畢業的應屆生)。
9.新都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1.網上報名: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8日17:00。
2.資格審查: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2:00。
3.網上繳費: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7:00。
4.準考證打印:2020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5.筆試時間:2020年6月21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調整,將會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告)。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網,點擊右側“個人服務—>人事考試”欄進入成都人事考試網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0年度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所屬40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70名教師崗位表(高校畢業生)(附件1)和2020年度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所屬19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0名教師崗位表(有任教經歷人員)(附件2)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負責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考生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應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局公告系統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教師資格證、任教經歷和就業情況等,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招考主管部門研究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需要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將于2020年6月10日通過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20年6月18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面試由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60%、面試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調整,將會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告)。具體時間、地點見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2.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于筆試20天以后登錄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查詢(具體時間將予以公告),名次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查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據:
(1)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
(2)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關于進一步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意見》(成府發〔2020〕13號)規定加分;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崗教師”等基層項目人員按《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4號)規定加分;
(4)成都市組織選派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成人社發〔2019〕30號)規定加分。
上述文件中“評為”非年度考核;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凡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及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提交加分材料時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以及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未享受過招錄優惠政策承諾書、《退役證》以及團級(含)以上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網上繳費截止時間后3個工作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到成都市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區育英路788號新都區政務服務中心C區二樓,電話:028-89399625),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擬加分人員情況于加分材料收取截止時間后5個工作日內在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公示。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服務協議(或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協議(或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放寬至1:2的崗位,全部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在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過程中,如同一崗位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都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于2020年7月12日前在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和新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由應聘者提供應交驗的具體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取得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照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人。原件校驗合格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需要辦理面試費減免手續的應聘人員須在原件校驗時按免筆試費條件提供相關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