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張家港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人公告公告【招1人】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2020年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張家港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可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jg.gov.cn/)、張家港人才網(http://www.zjgrc.com/)上查詢。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駐地)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7.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
(1)“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2)“其他條件”中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在畢業當年入伍,且于2019年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役部隊退役的士兵,可按2020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3)“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在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累計的工作經歷。如2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4)除公告中有明確規定外,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和計算機等資格須于2020年5月31日前具備;
8.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崗位代碼93),招聘對象為:在崗年度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所屬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網址:張家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12333.zjg.gov.cn:8009/wsbm)。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5月29日09:00至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1日16:00。
5.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0年5月29日至6月2日的09:00-16:00。
6.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2日18:00。
7.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5月29日09:00至6月3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撥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陳述申辯。
2.通過資格初審的,須在網上繳納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到張家港市人事考試中心(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輔樓3樓)辦理減免手續。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即報名。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招聘崗位開考比例一般為1:3,《崗位簡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2020年6月5日09:00至12: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由張家港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3.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簽訂網上報名協議,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字樣完全一致(2020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填報專業名稱,留學回國人員的專業名稱以教育部學歷認證為準;以輔修第二專業報考的,可按學信網認證的第二專業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報),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
5.報名期間,對于要求具體專業(非大類)的崗位,人社部門每天將在報名網站公布相應職位實際審核到并且通過的全部專業名稱,要求“大類”或專業不限的崗位不予公布。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按照江蘇省和蘇州市統一部署安排,提前10日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jg.gov.cn/)、張家港人才網(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告,請報名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按招聘崗位類別區分,各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相同,但內容互不相同,各考相應試卷。崗位的類別見《崗位簡介表》中“崗位類別”。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本次公開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0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應聘人員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或“蘇城碼”(報名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或“蘇城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情況將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jg.gov.cn/)、張家港人才網(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時間、地點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jg.gov.cn/)、張家港人才網(http://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體面試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將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相加,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網上公示詳見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張家港人才網,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攜帶2寸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政審)系組織行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主動聯系應聘人員;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將不合格理由書面通知應聘人員。
3.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發放《錄用通知書》,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應聘人員須在《錄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試后遞補及其他要求和說明
1.面試后,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2.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5390729。
十一、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672408、58693278。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2-539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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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5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