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余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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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和《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定,結合醫療衛生單位人員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0年余杭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29名。其中:衛生單位13名,醫共體單位230名〔其中總院71名、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59名〕,區婦幼保健院1名,區良渚醫院18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條件等詳見《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一覽表”),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
http://60.191.75.52:8002
余杭區人才服務網: http://www.yhqrcfw.com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不含)以后
出生〕;部分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的,截止1979年6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
(七)戶籍(以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落戶時間為準)和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相關“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0年6月1日。
(八)根據《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一條、《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第六條規定,不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報考需要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的崗位;已經注冊過的,執業范圍必須和報考崗位相匹配。
(九)根據《進一步激勵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基層黨員干部和醫務工作者的十項舉措》等文件精神,對余杭區內醫療衛生單位參加援鄂抗疫工作人員(編外)參加本次招考并通過資格審查的,筆試成績加15分。
(十)其他注意事項:
(1)“招聘需求計劃表”中“招聘范圍”欄注明“浙江省”包括浙江省常住戶籍的社會人員和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的,戶籍不限。
(2)學歷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歷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在2020年6月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沒有要求“全日制”學歷的崗位。
(3)高學歷者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須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條件(如某崗位“學歷條件”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則全日制大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以報考,持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能報考此類崗位)。
(4)“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從事與招聘專業有關的工作累計所需年限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具體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以“招聘計劃一覽表”為準。
(6)原余杭區衛計局培養的2020年定向培養應屆畢業生不能參加本次報考。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報考;余杭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同一經費形式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區外同類人員可以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及以后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
三、招聘程序
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復審和再審,并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至正式聘用后結束。
本次招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精神衛生”崗位采取統一招聘,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在體檢之后進行招聘單位確認,具體單位、確認辦法詳見“招聘政策問答”,具體選崗時間及要求屆時另行通知;其它崗位納入所屬醫共體牽頭單位統一負責。
四、報名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 間:2020年6月1日9時—6月8日16時。
報名網址:http://60.191.75.52:8002(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并進行誠信確認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表填寫要求詳見“招聘政策問答”)。若報考者通過填寫不實信息而被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一經發現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其后果由本人負責。
2020年6月2日9時—6月8日15時,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報名不足1:6比例的崗位,報名系統每6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1次。
在此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各招聘單位暫不作初審。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0年6月9日9時—6月14日16時。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網上反饋并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0年6月15日9時—6月17日16時。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考生可更改招聘單位及崗位并再次接受資格初審。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20年6月18日20時—6月23日15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在“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考試費用為50元,支持微信、網銀、快捷支付),并在該系統查詢是否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報考人員只注冊不報名、不繳費的,視作無效。崗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繳費確認人數為準。
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2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對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崗位,已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另行通知改報,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不再退還報名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0年7月8日9時—7月12日10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及筆試須知。
五、考試辦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7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根據疫情情況確定,請考生隨時關注“報名系統”、“余杭區人才服務網”、“健康余杭”公眾號)。
2、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一科。具體崗位對應的《專業知識》科目,詳見《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科目(專業知識)對照表》(附件3)。
3、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前請仔細閱讀筆試須知,事先熟悉考點地址。
5、筆試結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與杭州市余杭區衛生健康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本人筆試成績可于2020年7月24日左右在“報名系統”查詢。
(二)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到低分,原則上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2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10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1.5比例確定)。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如出現應聘考生筆試成績均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安排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杭州市余杭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入圍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下列要求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
2、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全國戶籍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驗證報告 (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部分招聘崗位有“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其中有執業醫師資格證要求的,如果已經注冊過,執業范圍必須和報考崗位相匹配,并且須同時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和執業證書。
4、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相應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以及能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5、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以及網上報名信息與資格復審現場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在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七、體檢和考察
筆試與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分別按60%與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有小數點的保留2位)。體檢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確定。在計算綜合成績時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依次按學歷、學位、工作經歷高的排名在前)。
體檢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和考察內容、標準參照杭州市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有關規定執行(如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同時增加心理健康評估項目。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招聘單位不再通知。
在考察階段有工作單位人員、委培生和已簽約畢業生,應在招聘單位告知的規定時間內,提供原工作單位、委培單位、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離職人員須提供解聘證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視作放棄資格。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考察后不宜聘用的、以及放棄崗位確認或聘用文件下達前放棄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擇優原則視情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的,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系統”、“余杭區人才服務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聘用文件下達后一個月內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有學位證書要求的崗位和研究生還須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及相關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所聘用單位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從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者,予以解聘。受聘人員在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支付違約金,具體違約金數額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九、其他事項
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杭州市余杭區各類人事考試。
各階段有關注意事項,請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或聯系招聘單位(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聯系電話:
杭州市余杭區衛生健康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71-86145127
網絡、網銀技術支持電話:0571-22811906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招考錄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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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xls
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問答.doc
2020年杭州市余杭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科目專業知識對照表.doc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區 衛 生 健 康 局
2020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