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南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招聘兼職仲裁員20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嘉興市南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擬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兼職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招聘20名兼職仲裁員。
二、招聘對象要求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書寫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年齡在28歲至50歲之間,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曾任審判員的(勞動爭議審判庭或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優先);
(二)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從事勞動人事法律法規研究、教學者優先);
(三)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會或者企業法務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四)律師執業滿三年的(有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經驗者優先)。
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工作經驗者或有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經驗者,可適當放寬聘用條件并優先考慮。
在各干部主管部門、工會、企事業組織等相關機構工作的,需經現用人單位審批同意,并每月能安排2天以上(含2天)的辦案時間。
三、工作內容
(一)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依法調解和仲裁爭議案件,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完成仲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嘉興市南湖區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聘任管理辦法》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招聘流程
(一)采取網絡報名形式,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嘉興市南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申請表》,報名截止時間:于2020年6月2日下午16:00前發至電子郵箱2858538737@qq.com,聯系人:李漢東聯系電話:82835203
(二)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嘉興市南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申請表》(見附件);
2、身份證、戶口本;
3、學位、學歷證書及相關驗證證明;
4、個人工作簡歷;
5、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證件、證書、工作證明等證明材料需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
(三)資格初審。我委審查書面申請材料,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初審名單。
(四)資格復審。組織初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談,確定擬聘人員復審名單。
(五)組織培訓考核。組織擬聘人員參加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組織的仲裁資格培訓與考核。
(六)聘任發證。考核合格的,經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核通過后,聘任為兼職仲裁員。
(七)辦案補助。兼職仲裁員辦理案件,實行辦案補助制度; 采取一案一補的固定補助形式,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擔任獨任或首席仲裁員辦案的,按500元/人/件發放補助;
2、擔任合議庭非首席仲裁員辦案的,按300元/人/件發放補助。
補助標準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五、其它事項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xxgk.nanhu.gov.cn/web22/site/col/col1630/index.html)、南湖發布、“南湖人社”微信公眾平臺發布。
咨詢電話:8283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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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5月26日
原標題:2020年縉云縣產業創新服務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5/26/art_1579484_43457455.html
(責任編輯:徐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