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陸良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93人】
應聘考生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確認,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方能報考;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3.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便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自己是否為資格復審對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資格復審開始前3天向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
4.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須相應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復審結束后將遞補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5.資格復審時,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不到考生所持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學歷性質的認定辦法和程序詳見規定網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四)面試
1.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崗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號)文件規定,制定面試方案分別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批準,并嚴格按批準的面試方案進行。
2. 因筆試成績并列而進行加試的面試工作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號)文件規定,制定面試方案并組織實施。
3. 面試嚴格按不低于1:2的比例進行,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定網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需等額面試的崗位必須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等額面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70分。
4.進入面試及加試的人員,若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須按規定向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
5.面試期間,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及加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造成的人員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按面試方案規定正常進行。
6.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規定網站公布的中共陸良縣委黨校2015年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面試公告、陸良縣中醫院2015年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面試公告、陸良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加試面試公告。
(五)考核、體檢
1.擬進入考核、體檢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經資格復審合格或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以專業知識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專業知識成績又并列則以學歷高者確定,若學歷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并以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2.確定擬考核和體檢人員后,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擬考核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進行考核,并寫出書面考核材料。
3.體檢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
4.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并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六)公示和錄(聘)用
1.經考核、體檢合格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后在規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后辦理錄(聘)用手續。被錄(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反映有不宜錄(聘)用情形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并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七、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陸良縣紀檢監察部門和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部門進行全程監督,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方案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0874-6227127
陸良縣人才服務中心 0874—6939531
監督電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74—8967925
陸良縣紀委 0874—6225561
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 0874-6222329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74—6939569
原標題:陸良縣2015年委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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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