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順德區教育發展中心選調高中歷史教研員1人公告公告【招1人】
為落實區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盤活我區教育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優化人才結構,根據《順德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區教育發展中心人員聘任交流管理的通知》(順教〔2017〕185號)和《順德區教育局關于印發<順德區教育發展中心教研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順教〔2018〕151號)等文件精神,中心擬開展公開選調高中歷史教研員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對干部隊伍建設的統領作用,加強統籌和交流,使理念創新、事業心強、能力出眾的人才脫穎而出,為發展中心履行專業化的“研究、指導、服務”功能提供可靠的人才。
二、選調原則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的原則;堅持寧缺毋濫原則。
三、選調崗位
高中歷史教研員1名。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素養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良好,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具有團結協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素養,熟悉順德區教育教學現狀,具備較強的教學研究能力、教學指導能力、課程資源開發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等。
(二)人員范圍
順德區普通高中公辦在編在職教師。
(三)年齡要求
原則上年齡在40歲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四)學歷層次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本方案條件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五)專業技術職稱
專業須為歷史學科相關專業,須具有中小學高級職稱。
(六)工作經歷
選調人員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8年以上,要求擔任過區兼職教研員。
(七)其他條件
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特別的人才,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條件。
1.教學教研能力突出:在優質課、論文、教學設計、命題等教師基本功比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或全國二等獎;或者指導師生學科競賽表現優異,榮獲省級以上(含省級)輔導獎;或者被評為區級以上(含區級)名教師。
2.教學業績突出:有3年以上高三教育教學經驗,且教學統測成績在區同類學校中名列前茅。
3.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五、工作程序
(一)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毅
副組長:黃晨曦、王濤
組員:陳萍、余逸、唐信焱、邵永岳
派工會代表全面監督選調工作的開展。
(二)開展選調工作
1.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向全區普通高中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報名工作;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面試。應聘者進行自我介紹,展示高中歷史教研員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并回答評委提問,評委組進行量化打分。評委組由發展中心班子、中層行政及各方代表組成。
3.實地考察。根據崗位的應聘者考核成績分別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由教育發展中心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開展組織考察。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者的工作實績、工作能力和水平等綜合表現,對其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
4.確定擬選調人選。將組織考察達80分以上的應聘者資料提交中心班子會,經集體研究,按與選調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人員,進入選調階段。選調人員需試用一年,試用期間入選人員以借調方式到區教育發展中心工作,編制在原單位,所有工資由原單位發放。選調人員享有新單位工會組織的活動的權利、享有新單位組織的各種業務培訓活動的權利。選調人員不享有新單位人事調整的推薦權和被推薦權。
5.轉正考核。試用一年期滿,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選調人員進行綜合評價,將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者資料提交區教育發展中心領導班子會,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1)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或符合放寬條件;
(2)進行公開述職,有過程記錄與述職材料;
(3)民主測評票數達到60%以上;
(4)部門評價票數達到60%以上;
(5)選調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
6.正式聘任。經區教育發展中心領導班子會同意,報區教育局備案,完成選調工作。對不同意聘任對象,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選調人員應如實提供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落實上級有關聘任工作規定要求,確保選調考核工作風清氣正,工作順利開展。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教育發展中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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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順德區教育發展中心2020年教研員選調報名表
2.順德區教育發展中心2020年教研員公開選調報名提交材料清單
佛山市順德區教育發展中心
2020年6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