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新安縣司法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招聘26人公告
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26名,安排在各司法所從事社區矯正的輔助管理工作。報名時間:5月19日—5月22日,詳情請登錄縣政府網站或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8室咨詢。
咨詢電話:0379-60625780 0379-67281366
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所工作人員26名,主要從事社區矯正的輔助管理工作。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報考條件
1、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3、群眾觀念強,善于與群眾溝通;
4、身體健康、適應能力強,具有勤奮好學、敬業進取、團結合作、吃苦耐勞精神;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法律及相關專業年齡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審批等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0年5月19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報名地點:新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派遣中心(人社局三樓308室,電話:0379-60625780)。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報考者本人應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戶口本;
2、身份證;
3、畢業證;
4、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報名時填寫《新安縣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相關復印件),繳納考務費60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同等條件下法律專業)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
面試實行評委打分,滿分為100分(按50%比例計入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到低分的順序(同等條件下法律專業),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按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的規定進行。若有體檢不合格者,按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專門人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按以上程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考核合格者,定為聘用人員。凡被聘用人員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派遣中心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交由縣司法局使用,實行人事代理。
五、合同簽訂與管理
(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派遣中心與被派遣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根據崗位任務確定為3年。在合同期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派遣中心要按照國家規定,為被派遣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辦理工資發放、工齡計算、調整檔案工資、參加社會化職稱評審、資格考試等手續。合同期滿,表現者,可繼續聘用。
(二)工資福利待遇。此次招聘的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資按照不低于全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三)崗位考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派遣中心要會同用人單位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的考核與管理,依據崗位要求,制定科學的考核辦法。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納入本人檔案。
原標題:新安縣司法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新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新安縣司法局
2015年5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