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事業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一、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蘇康碼”(錫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于當天報到時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居住在江蘇省外的考生申領“蘇康碼”或“錫康碼”時,可在“到江蘇后居住地區”和“到江蘇后詳細地址”欄中填寫招錄單位地址或來蘇后擬入住地址等)。“蘇康碼”(錫康碼)為綠碼并報告旅居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考點,其中來自湖北的考生還應出示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答題環節、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二、按當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試當天報到時持“蘇康碼”(錫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考試當天報到時因體溫異常、干咳、乏力等癥狀,經現場醫務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被送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的考生及其同職位的考生,不再參加當日考試,考試時間由考試部門另行安排。
三、考生如考試當天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因其它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生應在考試現場認真閱讀和簽署《無錫市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緊缺型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考錄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無錫市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6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