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高端、緊缺人才公告【招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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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衛生人才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和《無錫市事業單位高端、緊缺人才招聘實施意見》(錫人社發〔2016〕193號)文件精神,經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端、緊缺人才3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此次招聘對象年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以下(本次招聘中計算年齡的基準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下同);具有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具有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6.戶籍不限。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附件2,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無錫市新吳區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
二、相關說明
1.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完成認證。
2.相關工作年限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依據按實計算,截止2020年6月30日。
三、報名辦法
1.本公告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長期報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自公告發布15個工作日后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疫情期間視情況決定組織考試),崗位招滿即止,將于每次招聘程序完成后公布未招滿的崗位,長期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2.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請如實填寫《2020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端、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因《報名表》需要考生手簽,請將報名表掃描成PDF格式,將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命名為“姓名+崗位”發至報名郵箱xwws1301@126.com。報名咨詢電話:0510-81891043。
3.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里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二代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
四、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報名開始即開始初審。
2.資格初審由新吳區民政衛健局按照報名表填報內容進行初審,初審結果直接通過報名郵箱回復,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通過報名郵箱通知,請及時關注。
2.未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復審地點以報名郵箱回復通知為準。
3.資格復審時考生自帶《報名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同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請務必預先復印好帶至復審處):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要求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經高新區(新吳區)民政衛健局資格審核合格后(確認時發放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每人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如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不退報名費用。
五、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核,否則作棄考處理;應聘人員應通訊暢通,及時接收回復短信、郵件等信息,因通訊不暢導致未能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2.考試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如面試成績相同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招聘人數的,將組織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3.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時間、地點通過郵箱另行通知。
2.考察: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人員名單,在無錫市高新區管委會、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及時辦理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應在收到錄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報道并辦理各項手續。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因考生個人原因逾期未報道或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則取消聘用資格,由聘用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擇業。
3.在辦理錄用手續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資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4.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公示期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資格,并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三年。
八、招聘紀律及誠信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信息發布
招考崗位、招考條件等有關情況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人事考試專欄
無錫高新區管委會、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nd.gov.cn
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僅在無錫高新區管委會、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新吳區紀委、監委:12388
新吳區人社局:0510-81891582;
新吳區民政衛健局:0510-81890985。
本公告由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0-8189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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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docx
2020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
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