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政和縣教育人才引進報名事項補充通知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政和縣2020年教育人才引進報名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報名確認時間
2020年6月 16日至2020年6 月30日正常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報名確認地點
政和縣城西中路90號政和縣教育局四樓小會議室(注:政和縣教育局搬遷至政和縣第二實驗小學辦公)
政和一中聯系人:黃孫欄,電話:13305098561;政和二中聯系人:魏榮斌,電話:19959930228;政和三中聯系人:吳生全,電話:18950628158;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聯系人:張銀妹,電話:13062281008。
三、資格復審材料
1、往屆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歷電子備案表、學士學位查詢結果以及“師范教育類”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2020年應屆生:攜帶身份證(含復印件)及學校出具畢業時間、專業(需注明是否師范類)、學位證等文字證明材料。2020年應屆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情況下,允許實施“先上崗、再考證”。
四、“師范教育類專業”認定說明(指全日制本科階段)
下述所屬材料之一,均可認定為“師范教育類專業”:
1、畢業證上的所學專業有標明“師范類”的(注:不指學校名稱,個別的綜合類院校有開設師范教育類專業或師資班,師范院校也有開設非師范教育類專業)。
2、報到證能體現到教育部門報到的,如標明到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或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報到。
3、提供學生學習成績表,高校課程設置上開設了“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教學實習”等課程,為師范類教育專業。
五、實施“先上崗、再考證”人員聘用規定
實施“先上崗、再考證”即2020年秋季開學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勞務派遣形式)時,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后,辦理手續,相關獎勵待遇待辦理后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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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簡章.xls
政和縣教育局 中共政和縣委編辦 政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