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西北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和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招424人】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要,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2020年度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印發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6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北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發〔2013〕115號)等文件精神,經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業單位(除衛健系統外)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全市事業單位共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24人(其中: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97人,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教師144人,海城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教師30人,銀海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教師5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間出生)。個別急需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在符合崗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年齡可適當放寬,其中碩士學位和中級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級職稱可放寬到45周歲(1974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體放寬的年齡范圍均在招聘計劃表中明確,沒有明確放寬年齡要求的崗位,一律不作放寬。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計劃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面向全國;具有中專、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僅面向廣西(其生源地或戶籍須為廣西)。北海市青少年宮書法教學人員、北海市文藝交流中心舞蹈演員和北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打擊樂演奏員等共3個要求大專、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的崗位面向全國。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2020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2020年北海市海城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2020年北海市銀海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以下稱《計劃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工作經歷:
1.在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工作的經歷。
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的);
6.北海市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市轄縣區)服務年限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已錄取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定向培養人員;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10.根據《關于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1.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說明:
1.學歷說明
①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③國外學歷學位經我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認證證明的,可視為具有與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不出具認證證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認其具備任何合格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由考生在報考時提供。
2.教師資格證說明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2018、2019屆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實行“先上崗、再考證”,可報名考試,但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屆畢業生須具有相應等級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隨軍、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4.考生報考建議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如未經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糾紛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審批后無法按時到崗而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從2020年6月11日起,可登錄北海人才網(http://www.bhrc.cn)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計劃表》所列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北海人才網(http://www.bhrc.cn)進行報考。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崗位資格條件,認真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處理。
2.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1日內,資格審查單位將提出審查意見)。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間,報名確認前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崗位;報名確認后尚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者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須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凡因工作不認真,審查不嚴,造成失誤或擅自(降低)條件,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或符合條件的人員不能報考的,由招聘單位和相關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其他責任。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報考人員咨詢。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考試費50元/科,共100元)。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3日17:00。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進行繳費,再于6月24日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中心(北京路與西南大道交匯處往東100米人才大廈5樓)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
繳費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崗位且改報未或自愿放棄改報的,將按照報考人員原支付賬號通過后臺系統退還報名考試費。
除鄉村學校的招聘崗位不受筆試開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的人數達不到1:3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四)崗位改報
計劃聘用人數與交費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且交費,但所報考崗位因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而取消招錄計劃的,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在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并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期間重新繳費(改報的考生需重新繳費,已上繳原報崗位的費用將于筆試前退回)。
(五)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的報考人員,按要求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遇到問題,請與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779-3210291、3219295)。
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時間:2020年7月20日8:30—2020年7月25日10:00。
《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北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