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保亭縣第二批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人公告公告【招1人】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條件
(一)招聘范圍: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定向委培生、委托培養生除外)。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公告
1、招聘信息和公告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共7天。
2、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招聘崗位詳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3、招聘的崗位性質為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我縣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4、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8日8:00至6月24日16:00,共7天。
2、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忌鷳趫竺陂g登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系統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6dd7BSDorgQRXvRlBgcin9PSAhwHCv0a8iuMIrOkebI填寫報名信息。報名開始5天內,考生可查看招考職位的報名人數。
3、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
(1)戶口簿(本人頁)、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畢業證書、近期1寸證件照(不允許拉伸、過度美化);
(2)應聘定向崗位的,報名時需上傳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服務的高校“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和“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大學生”(服務期至少2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3)應聘保城鎮、三道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的,需上傳退伍證或縣級以上人武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4)其他市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名時,需上傳所在單位及所屬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三)招聘方式與考試開考比例:
1.定向招聘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招聘崗位出現無人報考情況的,則相應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幼兒園教師、醫務人員不設置開考比例,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即可參加考試,招聘崗位出現無人報考情況的,則相應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其他崗位方式招聘,崗位報考比例達到1:2即可開考。未達到上述開考條件的,則相應取消或消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公告后2天內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規定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招聘過程
(一)考試招聘
1、筆試科目及合格分數線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幼兒園醫務人員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其他招考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2)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幼兒園教師、幼兒園醫務人員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保城鎮、三道鎮兩個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管理崗位的合格分數線,按所應聘崗位退役軍人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來劃定;其他招考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參加同類試題考試的所有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來劃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參加面試。
(3)成績公示:筆試成績將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
(4)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資格復審
(1)復審人選及比例: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到低分確定。崗位招聘人數在9人以下的,比例為1:3,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確定;定向招聘崗位以實際報名人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2)須提供的材料: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報名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招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3)遞補及公示: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公布。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
3、面試方式及合格分數線
(1)面試方式:幼兒園教師面試方式采用現場展示,內容為講故事、唱歌、鋼琴、舞蹈、繪畫;幼兒園醫務人員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方式進行;其他招考崗位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現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考試總成績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時間為7天。
(二)體檢
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或考核結果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或考核結果從高至低依次遞補,若沒有符合遞補條件的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定的三甲醫療機構復檢一次,體檢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2、公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試總成績、考核結果、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采取領導成員集體研究的方式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3、遞補: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或考核結果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聘用
1、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幼兒園教師聘用后,須在試用期內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試用期滿尚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視為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
2、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新聘用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有關問題說明
1、應屆畢業生是指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是指2018年1月至今)。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6月11日至2002年6月10日期間出生;
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9年6月11日至2002年6月10日期間出生。
3、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20年6月11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戶籍是指在2020年6月11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的人員。
4、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參照《2019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六、紀律監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考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文秘、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考單位領導人員和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在公示期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維護應聘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逾期舉報不再受理。
(五)監督舉報電話:0898-8366845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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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