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江蘇江都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公告【招124人】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江都區教育局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筆試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1.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2.筆試地點設在江都區。筆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江都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jiangdu.gov.cn/jdjyj)、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http://www.jiangdu.gov.cn/jdrsj)另行公告,請報名者給予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應在筆試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后即需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筆試總分的50%。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江都區教育局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教師資格證,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在職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2020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須在面試前3天截止。
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江都區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
面試以微型課堂教學形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另增加專業技能測試。微型課堂教學內容在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專業)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微型課堂教學時間不超過15分鐘,考生提前1小時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由評委現場公布。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微型課堂教學占面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60%),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應聘事業單位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體檢工作由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江都區教育局統一負責,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江都區教育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江都區教育局統籌負責,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江都區教育局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江都區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其中,不同單位因招考條件相同而按同一崗位招聘的,由江都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各自受聘單位。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由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經江都區教育局審核后,報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并核發聘用資格通知書,準予聘用的人員持聘用資格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領取聘用資格通知書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核準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江都區教育局、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