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陜西延安市事業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公告【招684人】
(六)資格復審與公示
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將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歸口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以下情形導致公開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①資格復審、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資格的;
③自愿放棄的;
④因其他情形導致崗位空缺的。
公示期滿后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招聘手續
公示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發布人才招聘結果和招聘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與招聘人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招聘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執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延安市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延市辦發〔2017〕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2.對于招聘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根據《延安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延市辦發〔2007〕26號)規定,單位有空缺崗位的按崗聘用,無空缺崗位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設置“特設崗位”予以聘用,實行“人在崗留,人走崗收”。
3.被聘用人員在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5年內不受空缺崗位限制。
4.被聘用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內不得申請解聘或調離。確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退還招聘時獎金。
六、有關要求
1.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均在延安市政府門戶網站、延安黨建網站、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信息。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填寫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因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錯誤、停機、限制呼叫、無法接通等與應聘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招聘崗位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 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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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報名表.xlsx
2020年6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