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株洲市天元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公告【招167人】
(三)資格審查
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其他要求
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
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相關崗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一致(往屆畢業生已取得教師資格筆試與面試的合格證明、應屆高校畢業生已經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以擬認定的學科報名),未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含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未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為初等教育專業者,可報考中小學語文、數學或政治(思品)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認定(含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未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專業者,可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或思品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含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未通過教師資格筆試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為物理、化學、生物專業者,可報考與專業一致的教師崗位或小學科學教師崗位。
(四)考試(考核)
1.開考比例
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考核)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考核)
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以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成立考核專家小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師德師風、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確定考核成績,考核總分100分。
其他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幼兒園管理學、幼兒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及運用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③報考學校財務人員崗位:采用統一筆試試卷。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面試
①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低于1:3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②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進行專業分組,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③招聘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上微型課(含專業測試)的形式進行。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④招聘學校財務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量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考生財務業務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3)成績合成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統計總成績,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統計總成績,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③報考學校財務人員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④引進教育高層次人才:
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考核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80分,沒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直接淘汰。如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不足10人,則將招聘計劃數調劑到“公開選調”,“公開選調”工作方案另行發布。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者進入)。
(六)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遞補
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含自動放棄應聘的人員)的招聘職數,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1)公開招聘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招聘崗位統一分配到學校。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新聘用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統一。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初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者,試用期為6個月。
(5)簽訂服務期限承諾書。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師和學校財務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其中被農村學校聘用的教師和學校財務人員至少在農村學校服務三年,并簽訂服務期承諾書。
七、特別提示
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八、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艾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紀委監察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289 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957 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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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學校財務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