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公告【招174人】
為適應我區教育教學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號)有關規定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按照我區公辦中小學的編制、崗位空缺數及人員結構要求,此次全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總崗位共174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對象。
A類:①專業對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
③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
B類:
①專業對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高通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且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
6.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辦中小學校在編教師、臨聘教師。
二、組織程序
結合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組織程序主要包括:1.網絡報名→2.資格審核→3.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4.網上打印《準考證》→5.筆試→6.公布筆試成績→7.現場審核材料→8.面試公告→9.面試→10.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11.組織體檢→12.審檔考察→13.公示與聘用。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7月1日至3日,逾期網上報名系統將關閉,報名工作停止。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網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51
(二)資格審核
由區宣教局嚴格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招聘公告、報考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聘用等資格。
(三)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四) 打印準考證
入圍筆試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
(五)組織考試
考試的具體實施方案由區宣教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粵人社發〔2013〕21號)、《惠州市縣(區)公辦學校教師招聘考試暫行辦法》(惠市教〔2013〕21號)有關規定及本實施方案另行擬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教育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公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1:2比例(含并列成績)確定面試人選,如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分數,并在成績單上簽名確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過程要全程錄音或錄像,并按要求保存。每名面試人選的面試時間一般為8分鐘,同時按有關規定組成面試評委小組,評委人數為奇數,且不得少于5人。
面試公告發布以后,在后續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棄或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區宣教局擇優遞補。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發布。
(六)組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宣教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對象名單及有關安排由區宣教局提前3天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發布。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由區宣教局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被正式錄用的人員,按規定時間到聘用學校辦理聘用手續,與學校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從2020年9月起至2023年8月止),試用期1年。
三、工資待遇
本次考試錄用的臨時教學人員不納制。聘用期內根據《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惠灣宣〔2018〕137號)精神,所需人員經費由區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用人學校應與臨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監督。
區人社局負責對此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監督、指導和管理,區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宣教局紀檢組負責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區部門對招聘考試工作進行指導。
(二)實行回避制度。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139號)第28條規定: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從事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其它相關事項。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2020年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
4.應聘人員須自覺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長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應聘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區宣教局擇優替補。
6.體檢、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15天內未能配合區宣教局辦完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
本方案由2020年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562637、55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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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0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