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祁陽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醫療崗公告【招86人】
4.成績合成與排名
①教育系統:中小學財會人員職位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其它職位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②衛生健康局系統除護士職位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外,其它各職位均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③除教育系統、衛生健康局系統外的其它單位所有職位均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各科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各職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排名,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五)報考資格復審
考生須在2020年8月30日前遞交本人學生檔案及畢業證、身份證、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對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不予聘用。對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按照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一次。
(六)體檢
各職位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人社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 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為考核對象。考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試成績入圍、體檢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參考后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做出考察結論。自暫緩做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終止聘用程序。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結果進行公布,并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舉報者,對未留真實姓名和詳細地址的舉報不予受理。邀請縣人大、縣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對資格復審后各環節不合格、放棄等情況的一律不予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報考信息不符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及鑒證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教育系統各職位、衛健局系統各職位、鎮屬事業單位及鎮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各職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它職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小學財會職位及鎮衛生院職位的考生,可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單位提出的招聘計劃,享有優先自主選擇工作單位的權利。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須在2020年9月底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人社局進行合同鑒證,考生逾期未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其它規定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后,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及聘用(含試用期內)的,以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記入祁陽縣考試誠信庫,3年內不得參加祁陽縣組織的人事招聘考試。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考生請自備口罩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在筆試、資格初審、面試環節,考生需現場接受健康評估和“健康碼”查驗,對從高風險地區來祁陽考試的,必須出示近期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并報相關部門備案;所有應試考生現場出具綠色“健康碼”且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參加各環節活動。考試全過程按祁陽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規定處置。
本公告由祁陽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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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陽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