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路橋區招聘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公告【招9人】
臺州市路橋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路橋社發”)是一家區屬國有企業,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冊資本1億元,經營范圍包括教育、科技、醫療、社會福利、文化體育、環境保護、人力資源開發等投資經營和管理運作等。現因下屬幼兒園業務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本次公開招聘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9名,具體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2.崗位數與報名數須達到1:3的比例,達到的予以開考,達不到的則相應減少崗位數。
3.“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為本次招聘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職位所需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學生,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養、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能;
4.具備適應職位要求的自身條件。
(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20日-30日,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方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形式。考生通過微信掃碼報名程序(詳見附件報名二維碼),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報名相關附件圖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為增加就業機會,已在路橋區教育局2020年公辦事業單位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崗位報名的考生可兼報(筆試同場同卷)。
3.資格預審:路橋社發對報名人員網報信息進行資格預審。對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并在“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4.準考證領取: 2020年7月3日憑本人身份證到路橋社發領取(臺州市路橋區財富大道商城國際20樓2002室)。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時間:2020年7月5日(以準考證為準)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2)地點:路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科目:①教育基礎知識:《學前教育教育基礎知識》;②學科專業知識:《學前教育》。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
(4)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
2.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公布后,路橋社發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現場提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臺州市路橋區社發公開招聘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報名表》(附件2)、《誠信承諾書》(附件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社保繳納清單(僅指有工作經歷人員)、榮譽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寸彩照2張(背面標注姓名)。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由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
3.確定面試對象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時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可一并進入面試。入圍面試名單公布后兩天內,如遇報考人員放棄面試(須本人提交書面材料),則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筆試科目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4.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面試內容包括技能考核、模擬上課和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①技能考核:滿分40分。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技能,主要內容包括兒童畫、彈奏、演唱和舞蹈四項(滿分各10分)。兒童畫內容為現場命題,考生自帶作畫工具(現場提供8K鉛畫紙),不限畫種,限時40分鐘;彈奏和演唱內容為現場提供一首兒童歌曲(時長1.5分鐘),可準備3分鐘,考生自彈自唱,限時1.5分鐘;舞蹈內容由考生事先準備,直接在面試室進行(考生自帶舞蹈伴奏音樂,可拷在U盤上),限時1.5分鐘。
②模擬上課:滿分40分。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對教材(或主題)的分析能力,對教學的理解和實踐能力,臨場的心理素質等,限時10分鐘。在上課之前先進行備課,備課時間60分鐘。備課時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
③答辯:滿分20分。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班級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限時5分鐘。
4.公布總成績
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分。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在“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各個職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如遇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技能考核、模擬上課、答辯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名單。
體檢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修訂內容(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